无过错离婚前“分居一年”的标准

只有无过错离婚需要一年的分居期。在一年的分居期里,夫妻任一方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离婚,但是必须等到一年期限过后才能获得离婚判决。在此期间,配偶可以申请临时的配偶赡养费、子女抚养费、监护权、探视权,等等。“分居”的具体要求可见s.8(3)联邦离婚法和判例法:

  • s.8(2)(a)要求分居必须连续持续一年。
    • 分居,即使是“还是住在同一屋檐下”,只要他们在共享住所时过着“各自独立的生活”,就能满足s.8(2)(a)的要求。 Rushton v Rushto
    • s.8(3)(b)(i)规定,俩人分居和结束婚姻的意图必须同时存在一年,光有其中单一因素不行。Raven v Rave
  • s.8(3)(a)除了要求证明分居事实外,还要求有结束婚姻的意图。
    • 这里的“分手意图”很重要。不过,一方在外分居期间,回家了几天以商量和好的可能性,这不算破坏“分手意图“,只是需要注意下面的90天规则。
  • 法院认为:同一屋檐下的夫妇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分居,请注意6个条件每个都必须满足,但不用“完全同时地”满足。Cooper v Cooper
    1. 分开的卧室
    2. 分开用餐
    3. 没有性关系
    4. 妻子不为丈夫提供家务服务
    5. 很少或没有沟通
    6. 没有一起的社交活动
  • 法院更重视夫妻关系特有的事项,如性关系、共同的社交活动 (像每周三的保龄球之夜等等) 以及家庭问题的沟通讨论,而不是家务琐事的完成与否。McKenna v McKenna
    • 没有性行为确实和分居相关,但不是决定性的指标。Smith v Smith
    • 如果他们继续履行婚姻责任,没有性行为并不足以满足分居的要求。Cridge v Cridge
    • 分居后偶尔发生的性行为不会妨碍认定他们仍然分居生活;在没有相互和解意图的情况下,性行为不足以等同于中断分居。Roadburg v Braut
  • s.8(3)(b)(ii)确认了配偶为了和解尝试而恢复同居的有限权利,这不会中断或终止“一年”的期限。
    • 配偶可以在任何时候恢复关系,且不限于“只有一次机会”,但总共最多90天,例如,第一次30天,第二次60天,也就是说,俩人和好超过90天,“一年”的同居期就视为被中断了。Enman v McCaffert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