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art-Devlin关于道德与法律的争论

上世纪50年代里,有一场著名的法学辩论,双方为:

  • Patrick Devlin (德富林男爵),他认为:法律应基于道德
  • Herbert Hart (哈特教授),他认为:法就是法,没必要基于道德

这两种观点,有谁对、谁错吗?

这种问题肯定没有固定答案的,但如果要我分析一下,我会找到法律或道德的起源时间点。那就得从500万年前开始说了(这一杆子捅得有点远)。

那个时候人类刚刚开始将自己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。那动物(或更准确地说“哺乳动物”)之间,有道德和法律吗?道德还谈不上,但已有一定形式的执法(可以参考电影狮子王)。换句话说,法律先于道德存在了好多万年。

因此,一万年前将人类推向文明的只能是法律,而不是道德。有趣的是,文明这个词给我们的印象是人类在“进步”,但当你比较人和动物时,比如人和一只小鸟,你会发现一只鸟可以自己生活,不需要他人提供食物、衣服、住宿;而我们现在的人类,必须依靠别人才能活下去。这算进步吗?

算吧,然后可以说正是社会分工推进了人类的进步。我们人类为了生存和追求更好的生活而只能团结起来。有团队,就有领导。然后领导人制定了法律以保障稳定的格局。

回到辩论话题,在过去的几千年里,德富林男爵相信人的本性是好的,或者至少经过教育后看起来是好的。德富林男爵信任普通人;德富林男爵认为在伦理标准失效时,法律执行只是是辅助手段。相比之下,德富林男爵更乐观。

而另一面,哈特教授不愿意把权力交给普通人,他们宁愿相信精英的领导。 哈特教授其实比较悲观。

尽管如此,这两种想法的目的都是为了帮助领导者保持住他们的位置,它们就像国王餐桌上的两道菜,味道可能完全不同,但它们的存在是为了解决国王的饥饿问题。因此,餐桌上永远不会只有两道菜,还有其他很多,例如福尔摩斯的法律现实主义。

我一开始想不明白为什么把Holmes翻译成福尔摩斯,后来才知道出自一位咸丰年间出生的胡建人林纾;他作为翻译家而不懂任何外文,我也是胡了。

从石器时代到一直到今天,所有的国王们,如果他们聪明的话,会发现管理人民最经济的方法是(优先)使用道德而不是法律。因为执法使国家的管理成本显然增高。因此,除了我们已有的良好人性外,领导者还不断将道德推向各地和每个人,以使全社会有共同的道德观从而产生凝聚力。

等下,我们真的性本善吗?还是人虽天生邪恶、但教育给我们带来了多层道德捆绑、以致多年后我们变得善良了?这是几千年来悬而未决的哲学问题,而两位当代法学家的讨论只是这个问题的一个小分支。

当我们谈论哲学时,我们不得不回溯到公元前2500年去找到苏格拉底的名字。那一代人很强,他们在哲学、艺术、建筑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比今人更高的成就。为什么会这样?因为那个时候没有电脑和手机,他们可以一辈子只做一件事,不分心。

苏格拉底相信自然法则,所以基本上他是德富林男爵这边的人。原因很简单,那是2500年前,人性比较自然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更多的战乱和灾难环境下,哈特教授的比例越来越重。

这场辩论使我们认识到法律与道德关系的重要性。但影响法律的,不光是道德,还有许多其他因素:

法律与政治
法律为政治服务。当一个时期的政客有远见、懒散,并相信下面大多数人是幸福的时候,自然法则是主旋律。当政府发现社会动荡、人民不快乐、地位不稳定时,法律实证主义将成为主导思想。一个极端的法律实证主义的例子就是纳粹,当时法律与道德严重脱节。

法律与宗教
当我们讨论是否非法就等于不道德的话题时,我们只是在一个2D空间中。但进入伊斯兰国家后发现法律和宗教是混合的,这将话题带入了3D维度,比如有些穆斯林地区对偷盗者的惩罚是断手,这并不来自律法,而是来自起到律法作用的宗教。

法律和语言
我在十几岁的时候学过几句俄语,头几堂课后我的挫败感骤升,当时觉得“能开口说俄语的都是数学家”。没错,看看世界上有多少数学家是俄罗斯人。语言不但会改变人的性格和能力(参见电影Arrival),甚至能够对一个国家法律的制定产生影响。

回到辩论话题,可以说,在我们人类的数千年文明史中,我们一直试图让德富林男爵留在我们身边,但看到的往往是哈特教授在治理我们。

最后补充一句,一直强调道法自然的德富林男爵是声名显赫上院大法官,在他1992年去世以后,他的女儿告诉了观察家报:从她的童年七岁起,她的亲生父亲就对她性虐待,一直到她十三四岁知道反抗为止。可见今天这个话题,就像黑和白,分明是没有的,颠倒是可能的。


看到这儿,你觉得本页最上面的照片里,不许google,哪位是德富林男爵,哪位是哈特教授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