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面无私的CRA和有人情味的法官

1947年,在印度中南部小镇Vikarabad,一个女孩出生了,取名Sulochana,在Hindi语里是“眼睛美丽”的意思。在兄弟姐妹9人中,她算是能折腾的。高中毕业以后学了护士专业,后来找机会去了美国,辗转来到了加拿大,考到了注册护士的牌照,结婚生子,一生算是过得平凡安稳。

因为需要照顾残疾的丈夫,她在60多的时候还在一直工作,并每年从安省医保计划(Healthcare of Ontario Pension Plan)中获得养老金。

她声称自己每年都按时给CRA报税、交税。但在2013年的春天,她没按时给2012年的收入报税,因为安省医保部门一直没给她发2012年的养老金T4A单子 (以前一直是邮件通知她去下载的)。

拖到6月14日,这位印度老太太终于找人把2012的税报完了。但报的收入里,没有包含2012收到的养老金收入。报税的人跟她说:等你拿到T4A,可以再来找我做个修改,把这部分收入加上。

转眼到了2014年1月20日,CRA通知印度老太太:你欠税,并恶意隐瞒了收入,所以还另有罚款 (omission penalties & late penalty),罚款金额是1万块钱。

老太太赶紧在2月6日,亲自跑了一趟安省医保计划的办公室,拿到了纸质的T4A,把欠税补报了,并给CRA写了一封信,说:

  • 我会尽快凑钱把前年的欠税交上
  • 能不能免掉1万块钱的罚款

到了5月,CRA回复说:

  • 不能免掉1万块钱的利息,因为:
    • 你每年从安省医保计划里拿到的钱,占你的收入很大一部分,你不可能不知道
    • 就算在2013年报税的时候你没有拿到T4A,按规矩你应该毛估一下你的这笔收入,然后先填进报税单内,然后拿到精确的T4A,再做修改
  • 我们到现在还没收到你的欠税付款,所以,按规矩,我们要开始去找你的雇主,从你的月工资里扣钱抵税了

老太太在7月间,再次给CRA写信,求情说:

  • 我一直是个守法公民,按时报税交税
  • 我是个专业医护人士,但电脑用得不熟,这些政府系统一有变化,我会糊涂
  • 能不能别找我的雇主从工资里扣税,这太让我难堪了,我都这么大岁数了

CRA对老太太的请求,来了个升级版的审查 (second level review),最后还是拒绝了老太太,真的开始从工资中扣税款了。

三年过去了,到了2017年的7月,老太太对CRA的所有欠税,终于通过扣工资的方式,还清了。

到这里,这事本该结束了,因为:

  • 欠税本身确实需要交清
  • 一万块钱的罚金,如果真想打掉,就得请律师跟CRA上庭了,而请律师的费用,可能1万块钱都打不住?,得不偿失

但,老太太在加拿大人脉极广,儿女众多不算,几个兄弟姐妹的大家庭,也在GTA,关键老太太是个虔诚的基督徒,她的教堂一听这事,不干了,说:这口气咱不能咽,大家一起出钱,跟CRA打官司!

这种官司,但凡纳税人有一丁点道理,CRA都会和纳税人庭前和解的。CRA不愿意冒险去和纳税人上庭,因为万一输了,加拿大是判例法,以后类似的官司全都会判CRA输。

但!CRA方做了进一步调研之后确信:

  • 印度老太太,并不像她对她自己的描绘那样,“一直是一个按时报税交税的守法公民”。事实上,在过去的10年间,她:
    • 有1年晚报税
    • 有3年少报了收入
    • 有6年没有按时交税
  • 就算她没有收到2012的这张T4A,在她明明知道自己有这个收入的情况下,当时选择了不报,事后选择行遗忘
  • 加上她以往的不光彩的历史,无论怎么看都符合被罚标准。

由此,CRA信心笃笃,觉得上庭会赢的。

开庭以后,CRA虽然占理,但没想到法官选择了同情印度老太。法官说:我觉得她没有故意逃税,只是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有问题,况且到今天为止,她不已经被扣工资把税款交齐了嘛。

最后,法官在技术上找了一个CRA的破绽,以此作为突破点,判印度老太赢,1万块钱的罚金取消。CRA在技术上的这个破绽,说来也不算什么,具体情况是法官发现CRA在对老太进行升级版审查的时候,三位CRA员工交上来的审查报告,日期是同一天的。由此法官断定CRA在程序上是有问题的,否则不该这么巧。

Shantakumar v Attorney General of Canada 2018

好了,最后,关于印度裔老太为什么能获胜,我有几点解释和感想:

  • 形象佳:那么大年纪的专业护士,被妥妥地贴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;
  • 人脉广:作为第一代移民,她有成百上千人的亲友团提供人力财力支援;
  • 斗志坚:亲友那么多,她也没借钱还债,而是选择了跟CRA死磕;
  • 运气好:最后这条可能是决定性的,这个案子的法官姓艾哈迈德(Ahmed),他的老家离印度老太的老家,估计不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