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Pi奇幻漂流的残酷现实版

这是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一个真实案例。

有位名叫Jack Want的澳大利亚的知名律师,同时是个狂热的航海爱好者,为了买船他跑到了当时的造船大户英国去,终于在英国最南端的一个叫考斯的海边小镇,买到了他心仪的船”木犀草号”(Mignonette)。这是一艘16米长的帆船,可连续航行1万5千英里左右。律师想找几个人,把船开回老家去,但到澳大利亚的航程差不多要2万英里了,没人敢去。

律师好不容易找到了本篇主角大胡子船长达德利(Tom Dudley)肯接这个任务。船长启用他的大副史蒂芬(Edwin Stephens),又找了一个水手布鲁克斯(Edmund Brooks)。

一位17岁男孩帕克(Richard Parker)出现了,他是个孤儿,在世上只有一个当海员的哥哥,所以男孩也想到海上去闯荡一番,于是男孩以服务生的身份加入了本次航行。

在1884年一个5月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,木犀草号从南安普顿出发,目的地澳大利亚悉尼。以当时的航速,得在海上走三、四个月才能到。

走了40多天的时候,在好望角南1,600英里的海域遭遇恶劣天气,船体严重受损。眼看木犀草号在几分钟内就要完全沉没,船长带领手下三人逃到了一个4米来长的救生艇上,匆忙中只带了两个大头菜的罐头和几件救生工具,没带淡水。

四人在海上漂流,一直坚持到第3天,船长才打开第一罐大头菜罐头分给大家实用,每人分到了核桃大小的一份。

第5天,眼尖的水手看到了水中的一只大海龟,经验老到的大副一把就把海龟扯进了小船。龟肉勉强可以生吃,而龟血比海水都咸,无法饮用。此后船长开了仅剩的第二罐大头菜分给大家食用。

第9天,四人开始喝自己的尿。

第11天,下雨了,但四人没有存住雨水的工具,最多张口冲着天喝几滴雨水。

第13天,四人在绝望中讨论求生出路,船长提议用抽签的方法牺牲一人,用这个人的血肉给其余三人换来多坚持几天的生机。但讨论未达成共识。

第15天,服务生男孩渴得实在忍不住了,喝了海水。

第16天,喝了海水的男孩开始出现不适。

第19天,男孩从白天开始昏迷。船长此时表示:与其四人一起等死,不如杀掉男孩,三人以男孩的血肉求生。大副对此提议不置可否,而水手当场拒绝了。当晚,漆黑的夜空下,船长借着星光看着昏迷的男孩,再次向大副和水手表示:男孩大概率是要死掉的,如果他自然死亡,血液会僵住,无法饮用;另:男孩是个孤儿;而船长、大副、水手三人,都是有老婆孩子的。听了这些,大副同意了船长的提议。而水手还是没有同意,同时提议等到第二天早晨再说,也许次日奇迹会发生,比如男孩苏醒了,或有船来救了。船长和大副同意了这个提议。

第20天,凌晨,船长和大副醒来以后,看着茫茫大海哪儿有什么救援船的影子,还有依旧昏迷的男孩,俩人对了个眼神,朝昏迷的男孩爬了过去。这时候水手也醒了,船长打手势问他意见,水手打手势回复说:他既不支持、也不反对。此时船长和大副到男孩身边,大副按住了男孩的双腿以防止他挣扎,船长先望天祷告,再用随身折叠刀刺入男孩脖子上的大动脉,男孩在被杀的一刻醒了过来,喃喃地问一句“为什么是我“ (why me),就被杀死了。

此后三人以男孩的血肉为饮食求生。大副吃喝得最少,反而是水手和船长吃掉了男孩的大部分身体。

第25天,三人看到了一艘德国三桅大帆船,发出了求救信号,并获救。

德国船将三人于两个月后带回了英国东岸的港口小镇法尔茅斯(Falmough),三人在入关的时候按照惯例需要解释海事损失的细节。这三个人都很坦诚,直述了服务生男孩的死亡。当时,船长三人和海关关员,都相信他们的做法是受到海事习俗的保护的。但旁边有个警官无意中听到了这些对话,警官心惊之下问船长他们杀死男孩的具体过程,然后要到了那把折叠刀并扣留起来。警官连夜整理好船长的证词,电报给了伦敦的贸易署和航海署。贸易署不知所措,所以赶紧向内政部请示;航海署则建议先把正要跟家人团聚的三人扣留起来再说。

于是三人被捕,于周一见了地方法庭的法官。就算在此时,船长还是很自信,认为会被地方法庭当庭释放的。

但此时在内政部里,正吵成了一锅粥,地方法庭不敢放这三人,只好把他们一直羁押在警局一整周。法尔茅斯的市长还特意到警局牢房里看望了这三人,因为市长心里觉得他们是无罪的。

到了周五再次出庭时,男孩在世上唯一的哥哥,同是海员的丹尼尔(Daniel)也出庭了。丹尼尔谅解了三人的做法,同三人都握了手。此时全英国和全世界的媒体,都开始关注这个案件,基本上民众是支持这三人无罪的。基于舆论导向,内政部同意地方法庭临时做出“准予保释”的宣判,这样三人起码可以回家见到亲人。

但此时内政大臣哈考特爵士(Sir Harcourt)对民众情绪可能左右到法庭判决的状况感到反感,于是坚持给三人定罪。因为从法理来说,这是不折不扣的谋杀,而谋杀在当时的英国,只有一种判决:绞刑。

这也就开始了长达3个多月的法律程序,控方律师由皇家指定,拿工资的。

辩方律师也是官方指定的,律师费从一个民间捐助成立的基金会里出,再加上大法官、陪审团,一团乱斗。

但最后怎么判,这个问题太难了。一边是民众舆论支持的equity(公平),一边是法律的本意order(秩序),违背哪个都不行。

这个时候只能赞赏一下西方法治制度聪明的地方了。最后,水手无罪开释,而杀人的船长和大副被判处绞刑。

然后,维多利亚女王特赦了这二人,法院改判监禁6个月,以儆效尤。

李安导演说他的电影“少年Pi的奇幻漂流”纯属虚构,我看未必。电影故事的原作者(Yann Martel)是个60后的加拿大人,法语小说原著里面那只孟加拉虎被称作Richard Parker,这正是100多年前那个不幸的17岁男孩的名字。